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消费市场持续恢复。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7.4亿元,增长17.5%,增幅高于全省0.4个百分点。
城乡消费协同发展。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66.2亿元,增长17.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11.2亿元,增长17.3%。
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全年新增限额以上单位93家,净增24家,限上单位达520家。全年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23.3亿元,增长21.6%,增幅高于全省6.4个百分点。销售额、零售额过亿元企业分别达29家、17家,较上年增加6家、1家。
消费升级步伐加快。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汽车零售额25.9亿元,增长33.9%,拉动限上消费增长6.5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396%。限额以上金银珠宝、书报杂志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12.2%、22%。
新兴消费保持活跃。48家限上批发零售单位开展网上商品零售,比上年增加6家,实现网上商品零售额8.5亿元,增长38.5%,高于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16.9个百分点,占限上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由上年5.5%提高到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