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池州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池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池安办〔2023〕67号)要求,结合商务工作职责,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筑牢安全红线意识,切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持续增强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为现代化美好池州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30日
四、主要内容
(一)突出思想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安排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和监管能力。
2.强化企业全员教育。各企业要广泛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大家谈、班前会、微课堂等形式开展学习交流,进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员工形成依法依规、照章操作的行为习惯,增强“我要安全”的强烈愿望和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能力。
3.扎实开展安全宣讲。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宣讲活动,开展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主要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企业从业人员互动讲安全等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入脑入心。
(二)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1.开展线上科普活动。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参加“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
2.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聚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落实,组织职工绘制一张以高风险岗位、部位、环节等为重点的逃生路线图,广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3.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利用广告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持续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场内外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三)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
1.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题宣传。加强《关于印发池州市商贸流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暨夏季安全生产大排查方案的通知》学习宣传贯彻,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将排查整治重点和安全检查要求传达到商贸企业单位。同时,要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曝光相结合,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的公开曝光力度。
2.广泛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落实情况。各单位各企业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企业要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
3.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外包外租大排查”宣传活动。各单位各企业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企业要对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宣传活动,企业应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加大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四)强化社会监督,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
1.加强问题隐患曝光。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参与检查,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
2.强化举报奖励宣传。广泛宣传阐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鼓励广大群众及从业人员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12345举报电话”等,查找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群防群治的氛围。
(五)坚持全民参与,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1.开展应急演练。要围绕成品油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救援和汛期安全,以及大型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逃生等重点部位,至少组织商贸企业根据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开展一次实战化应急演练。
2.开展技能培训。开展企业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积极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3.开展安全培训。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组织开展一次企业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确保知责明责。要加大对企业内部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六)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结合实际组织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细化活动方案,强化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集中精力、集中人员,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务求活动质效。各单位各企业要加大统筹力度,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专项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相结合,创新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确保我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各重点商贸企业于6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送至市商务局运行科,6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与情况统计表。
安全月期间,请各单位各企业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本周的典型做法、特色活动及有关文字、图片、视频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吴园园,电话:2569716,
邮箱:1758588479@qq.com。